【环球网综合报道】5月18日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,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罗欣药业”)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注射用阿奇霉素,被依法没收注射用阿奇霉素609支,没收违法所得68442.48元,处罚款1800000.00元。罚没款合计1868442.48元。

据了解,注射用阿奇霉素属于临床常用抗生素注射剂,多用于呼吸道感染、细菌感染等病症治疗。处罚公告显示,罗欣药业生产销售的注射用阿奇霉素(批号:524053043,规格:0.25g)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。根据该条款,“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”的情形被明确归为“劣药”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生产、销售劣药的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;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,按十万元计算。
2025年年报显示,罗欣药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2.73亿元,同比减少14.12%;归母净利润亏损约2.89亿元,上年同期亏损约9.65亿元。营收下滑主要系公司主动剥离亏损的中成药业务、关停低效原料药产能,以及传统抗生素、呼吸系统制剂受集采影响收入分别下降42.87%和46.99%所致。